|政治纪律⑨-山东工商学院 金融学院 - 山东工商学院管理信息系统研究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项纪律”解析|政治纪律⑨
作者: 2024-06-01

【条例原文】

第七十三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说】

〔是什么〕本条是关于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能干什么〕党员在涉外活动中应当注意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利益,规范自己的言语和行动,做到谨言慎行,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得体的言行举止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

〔不能干什么〕党员在涉外活动中,不能做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事情,不能不注意场合任性发言,不能有不符合涉外活动要求的行为,避免产生政治上的负面影响。

【模拟案例】

某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某,率市经贸代表团赴国外考察交流。会谈期间,一名外方代表在发言时公开指责中国,并发表了一通分裂中国的言论。张某听到后,对该言论未予驳斥,还加以附和,并发表“尊重对方意见”的不当言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后张某受到党纪处分。

【条例原文】

第七十四条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解说】

〔是什么〕本条是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失职行为的处分规定。

〔能干什么〕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强化教育管理监督中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落实到位。

〔不能干什么〕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对本地区本单位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疏于管理或者放任不管,导致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或者落实不到位;不能存在好人主义,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对违纪违法干部纵容默许,监督管理宽松软,管党治党失职失责。

【模拟案例】

某国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明知该公司领导成员大多数存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却视而不见,不组织学习党的纪律要求,默许违规行为存在。公司纪委书记赵某也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未对违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该公司总经理王某立案审查调查期间,查明王某等多名公司领导成员存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有的还存在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甚至涉嫌受贿犯罪等问题。后张某、赵某被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原文】

第七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解说】

〔是什么〕本条是关于放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处分规定。

〔能干什么〕党员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有正确立场和鲜明态度,敢于站出来说话,敢于表明态度,敢于提醒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坚决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作斗争。

〔不能干什么〕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能没有立场、没有态度,不能无动于衷、置身事外,不能捂着盖着、听之任之,不能对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也不能明哲保身、当“老好人”。

【模拟案例】

某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某,明知该局某科长周某(中共党员)曾在公开场合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同时收到相关举报材料反映周某搞封建迷信活动,但其考虑到“自己临近退休,不愿意得罪周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遂对周某相关行为放任不管。周某再次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时被他人拍摄录制视频并传到互联网上,造成不良影响。后孙某、周某均被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原文】

第七十六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说】

〔是什么〕本条是关于违反党的规矩行为的处分规定。

〔能干什么〕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内规矩,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不能干什么〕党员不能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损害党的政治形象、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

【模拟案例】

某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孟某,以工作繁忙为由,经常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集体学习,长期拖延交纳党费,退休后为逃避组织监管,在退休当月即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外省某民营企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后孟某被给予党纪处分。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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